央行等多部门早已发布多项公告明确,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,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其交易炒作活动,扰乱经济金融秩序,滋生赌博、非法集资、诈骗、传销、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。监管层面从未批准任何机构设立虚拟货币交易场所,也不存在所谓虚拟币交易所的官方审批资质,市面上宣称拥有各类海外牌照的平台,在国内开展引流、招揽境内用户开展交易兑换等业务,依然触碰我国金融监管红线,相关经营行为不受国内法律认可,用户资产一旦出现亏损、平台跑路等情况,也难以通过国内司法途径维权。

放眼海外市场,不同国家和地区针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监管要求差异极大,部分国家会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设置准入牌照,但这类牌照仅适用于当地合规经营范畴,且牌照申请门槛极高,审核流程严苛。以部分欧美国家为例,交易所需要完成反洗钱合规备案、客户身份实名认证体系搭建、资金存管隔离、风险准备金计提、定期财务审计等一系列硬性条件,同时还要接受当地金融监管机构的持续监管,合规运营成本极高。即便拿到当地牌照,这类海外交易所若面向中国境内用户开展业务,依旧违反我国监管政策,不属于合法合规的经营行为。

很多虚拟币交易所会混淆概念,将区块链技术备案、海外商业注册、支付通道资质等包装成交易运营资质,实际上这类资质和虚拟货币交易许可完全无关。我国仅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实行备案管理,备案主体仅限区块链技术研发相关企业,并不允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业务,不少平台借用区块链备案的名义开展虚拟币交易,本质上属于违规经营。同时虚拟货币交易本身不受我国合同法保护,交易双方的合约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,平台自身的风控、用户资金托管都没有第三方监管约束,平台可以随意修改规则、冻结用户资产,不存在任何资质层面的约束保障。
